汶川三江、水磨羌城二日游
惊喜价格:请电话询价
发团周期:天天发团
往返交通:空调旅游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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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三江】:国家4A级景区,位于阿坝藏羌自治州汶川县南部三江乡境内。景区总面积188平方公里,距成都仅95KM。由西河风景区、中河风景区及盘龙山风景区三部分组成。蓝色的漂流河谷,五彩的海子流泉,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珍稀的奇花异兽,梦幻的流云霞光,浪漫的红叶白雪,斑斓的野花草原,构成了生机盎然的原生画卷。这里生长着世界最大的珙桐群落。整个花型如白鸽展翅,被世界誉为“中国鸽子花”,又因为白鸽公主和珙桐猎人的忠贞传说而被当地人称为“爱情树”。
【水磨羌城】:国家4A景区,地处汶川县西南美丽的寿江河畔,它东临都江堰,南倚青城山,西接卧龙大熊猫保护基地,处在两处世界文化遗产、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地带。距“震中”映秀5公里,都江堰25公里,成都70公里,213国道、三江旅游快速通道穿越而过,水磨镇“禅寿老街”是镇内古建筑比较集中的街道,全长1300米,沿街两侧的古建筑具有轮廓清晰、多轴线明确、尊卑有序等特点,体现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建筑思想和理念,是明清时期汉、藏、羌风格相结合的典型建筑。“谷口莺啼细竹,洞门犬吠桃花。驻世何须丹灶,仙风吹长灵芽。”这是明代诗人郭庄笔下的水磨,千年古镇经过地震灾后重建,任然长卷如画。水磨镇是“2011 年国际旅游节”汶川县的主会场,阿坝州各县和风景区都在这里建立了展览区,游人可以集中参观和了解阿坝藏羌自制州多样的民俗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
参考行程
重要提示:以下为参考行程。鉴于旅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我司或航空公司有时无法提前提供合同中航班、酒店等某些细节和具体信息。详细>>
景点: 沿途风光 三江风景区
住宿: 酒店标准间 餐饮:含团队中晚餐
早上8 :30从成都出发由成灌高速,沿国道213线,经玉堂镇,沿途欣赏紫平铺水库库区景色,奇异的地震壁画璇口老镇遗址等景观,
10:45左右到达水磨古镇,稍作休息。
11:30享用中餐
12:00乘车经三江乡,进入【三江景区】,沿途游览关刀石、洞天飞珠、鸳鸯瀑布景点,清新的空气和美丽的景色,使游人流连忘返!经幸福十八弯,到达潘达尔大酒店门外的景区停车场。走入水帘,转经筒后步行景区栈道或乘坐高山小火车(费用自理)前往鸡心包,走浪桥、参加野战、漂流、或骑马(费用自理)观光原始森林。走茶马古道或乘火车。
17:00左右返回停车场,乘车返回水磨入住。
景点: 水磨羌寨
住宿: 无 餐饮:含团队早中餐
在鸟语花香中醒来,8:00早餐后,游览具有浓郁西羌民族特色的“西羌名城,文化古镇”---【水磨羌城】,中餐后游览明代的古戏台——万年台、清代的---大夫第,及名称取自唐代诗人王之涣的名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春风阁,漫步在禅寿古街整洁的石板路上,飘香的水磨老腊肉,鲜嫩的豆花,还有九大碗的流水席……。古街、传统的美食,使游人恍如有时空穿越的感觉。午餐后,稍作休息,返回成都散团,结束愉快的旅程。
用餐:3正1早餐,(8菜一汤,10人一桌)
住宿:标间
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
门票:所列景点门票(自费除外、如因政策性原因临时调价,我社不承担增加费用).
导服: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保险10元/人
推荐自费:潘达尔景区小火车15元/人,水磨观光车15/元人次, 三江漂流80-150元/人
1:报名前请与本社客服联系,了解行程及实际出团时间及相关收费标准(注:以实际出团日期价格为准),确认本社行程之后再支付定金,定金一旦支付之后若因自身原因取消行程定金不予退还
2: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出游客人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名字及证件号一定要与身份证上相符)、护照号或是通行证证件,小孩儿提供准确的出身年月
3:报名方式:电话报名:与本社客服在电话里联系好后通过短信方式确认出团时间及简单的行程,支付定金确保位置,出团前与公司签订旅游合同网络报名:与本社客服谈好行程及价格之后,客服把合同原件填好扫描之后通过QQ或是邮箱发给游客,游客确认合同之后在网上告知本社客服您已经确认合同并且支付定金传真报名:本社客服把合同填好传真给游客,游客确认后签字回传,支付定金现场报名:出行游客或是在当地的亲朋好友前来我们公司报名点,签订合同,支付定金24小时热线028-86088638
为了增强旅游者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使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的计划能圆满、愉快、顺利完成,本公司特制定旅游安全须知,请旅游者认真阅读并切实遵守。
一、出发前准备事项
(一)基本注意事项
1.旅游者在临行前应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必要时旅行前征得医生同意,方可动身。如有体质较弱或者曾患病的旅游者必须坚持治疗,防止旧病复发。老年人往往患有多种慢性病,平时需要用药治疗者,出游时切不可遗忘服药,否则,可能导致旧病复发、病情加重或恶化。
2.临行前,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随身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及常用药品(如感冒药、止泻药、晕车药等),根据天气变化准备衣物及雨具。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3.到野生动物保护区游览,应尽量穿中性颜色衣服,如棕色、米色或土黄色;白色和其他鲜艳的眼神会令动物不安。同时,为防止丛林中的蚊虫叮咬,请尽量穿长袖衣裤。有些项目需穿长裤才适合,请女游客在带裙子的同时,不要忘记带轻便的鞋子和长袖衣裤。
4.现在很多酒店属于绿色环保酒店,不提供洗漱用品,请旅游者自备好洗漱用品。
5.临行前安排好家中相应事宜,把旅游线路、旅行社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告诉自己家人,同时,也可将自己家人的紧急联系方式告知旅行社。
6.请旅游者务必带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旅游者须持派出所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个人旅行用品、车船票等,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请勿迟到。有些景区景点对于军人、老人、儿童、残疾人士有一定优惠,请旅游者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购买门票后再向导游出示,将不能享受优惠。
(二)签订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
1.请旅游者认真阅读旅游合同,仔细核对合同中旅游者信息,确认姓名和证件号码无误,且出门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如因旅游者证件号码或姓名有误或未能携带,造成不能入住酒店或不能登乘其他交通工具的,损失将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我社含意外保险保险,部分行程中有自驾车、骑马、滑雪、漂流等高风险项目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建议自行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
二、行程中注意事项
(三)乘坐交通工具注意事项
1.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期间,由于国内动车,景区交通工具,极易延误或等候时间过长,如遇此种情况,请旅游者在候车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相关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耽误行程进程。同时,因不可抗拒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如有此情况发生,本公司将对旅游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与谅解。
2.旅游者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汽车、火车、地铁及景区内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交通工具)在行驶的途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的安排及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旅游者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3.旅游者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4.旅游者乘坐交通工具时,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不要将头、手、脚或者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5.旅游者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若出现贵重物品遗失、被盗,汽车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6.旅游者乘坐交通工具时,应注意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托运行李重量需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若超过请旅游者自付相关费用,具体规定可咨询旅行社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7.旅游者乘坐交通工具时,应注意安全,扣好安全带,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宠物等危险物品。乘机、坐车、乘船要注意扶梯,在台阶处站稳,乘车时注意颠簸路段及司机急刹车,以免扭伤或摔伤身体。途中严禁追跑打闹,以免发生危险。勿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任意更换座位,头、脚勿伸出窗外,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带儿童的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儿童的安全。在火车上打水不宜过满,3/4处为宜,以免烫伤。
8.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时,请旅游者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乘坐快艇游玩时,所有旅游者请抓紧扶手,年幼或者年长者请不要坐船头,以免发生不测。
(四)住宿注意事项
1.抵达酒店后,旅游者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住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调换夫妻用房或者调整为三人房;如遇单人数报名,且又无法或不愿以加床的方法解决,住单间则需另加单房差。旅游者特别指定单人房间,请于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以免出行后产生纷争。
2.旅游者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请保管好房卡或钥匙,检查房间内设施(卫浴设备、遥控器、烟缸、毛巾浴巾等)有无损坏、缺少、污染。如发现有损坏、缺少、污染及时告知酒店,以免退房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染发的旅游者请自备一条毛巾、枕巾或是等发干了再入睡,以免染到酒店枕头上。
3.使用酒店物品时,请看清是否免费使用。退房时自行结清房间提供的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
4.沐浴时地面、浴缸容易打滑,一定要把防滑垫放好以防滑倒摔伤,酒后不要沐浴,浸泡温泉,更不要蒸洗桑拿浴。
5.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者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客房,出入客房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保管,若出现被盗后果自负。
6.旅游者入住酒店后,不能私自单独外出游玩,如需要外出时,应告知导游,签订自愿离团书后,导游记录下外出人员的手机号码,及外出地点和时间,外出前到酒店总台领一张饭店房卡,如果旅游者迷路时,可以按房卡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7.如旅游者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非本公司安排的活动,本公司仅限于提醒告知义务。
8.入住酒店时,旅游者必须了解该酒店消防通道及设施后方才入住酒店,如遇紧急情况请勿慌张:发生火警时请勿搭乘电梯或者随意跳楼,应镇定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者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行;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者泼水降温的方法等待救援,或者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五)饮食卫生注意事项
1.外出旅游,旅游者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的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因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起的肠胃疾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4.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旅游者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5.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请在报名时告知旅行社并提前与导游说明,以便导游更好的给您安排饮食。
(六)景区注意事项
1.抵达景区后,请谨记集合地点、时间、所乘游览的巴士车牌号。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旅游者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不可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因携救生设备助游。
4.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旅游者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易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人士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5.泡温泉时,旅游者应注意水温和矿物质含量是否适合自己的身体,有些疾病不宜泡温泉,请遵医嘱。
6.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7.高风险娱乐项目,如雪上摩托、骑马、草地摩托、快艇、漂流、攀岩等,请旅游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仔细阅读景区提示,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酒后禁止参加高风险娱乐项目。
8.在景区参观游览时,请听从导游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者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谨记导游提醒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景区的各种公告和警示牌;在拍摄照片时,旅游者不要专注于眼前的美景,而忽略了身边或者脚下的危险。
10.请自觉维护景区卫生,不乱扔废物,不在禁烟区抽烟,不要投食喂动物,不往河道湖泊里扔垃圾。
11.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请注意民族禁忌,尊重当地民俗及法律法规。
(七)注意事项
1.旅行社全程不主动安排购物点,景区内购物摊位很多,请在选购纪念商品、当地土特产时,购物时,请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应细心鉴别商品真伪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请注意货比三家,同时注意不要随意去动摆设的样品,以防意外损坏。请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由于小摊位物品真伪及质量难以保障,尽量不要在小摊位购买物品。如必须购买,请看好再与商家讨价。无意购买时,请勿向商家问价或者还价,以免发生争执。(这些摊位多为当地村民就业摊位,不是我社安排的购物店;购买物品我社概不负责;属旅游者个人行为,若有异议请自行与商家协商或找当地工商部门。)
2.请勿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者取物。
3.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者娱乐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
三、温馨提示
1.为了确保旅行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70岁以上老人或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75岁(含)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需有家属、监护人或监护人指定临时监护人陪同方可出游;如同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无父母陪同出游的,同行的成年出游人均视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负责全程看管、照顾未成年人,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旅游者在出发前或行程中因身体不适而终止旅游或变更行程的,或因身体原因造成损害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大风雪雨、冰雹、或政府方面的交通管制等)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并签订《行程更改补充协议》,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的费用和损失由游客自理。如造成景区、景点减少的,本社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游客的协议门票价格。
4.行程中所列之景点以及娱乐项目,未参加的客人可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和导游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5.团队的操作质量都以质量跟踪表为真实参考,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6.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客人意外伤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旅行社仅协助游客向空调旅游车车公司,及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
7.此行程单是作为旅游合同附件,具有《旅游法》的法律效力。望游客朋友认真阅读,监督我社团队运行操作,我们将会认真热情尽职尽责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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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我们将会在1个工作日内与您取得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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