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一:购物:无
二:自费、自理补充条款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沟通,就本次旅游的自费内容、自理项目充分了解,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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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具有丰富的民族特色和美丽的自然风光,以下推荐的自费项目都是云南民族特色风光的精华所在。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自费项目,相信云南的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自理项目是指为了方便游客游览及更好的游览景区,由景区提供的小交通(例如景区内的电瓶车、索道等)或健康用品,是在景区游览过程当中游客的自主选择。主体是景区与游客,旅行社不做任何推荐,与旅行社无任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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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如达到自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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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表格以外的任何自费项目,如果全体客人一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项目,请全团客人签字同意,导游方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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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自费项目价格组成包含:门票、车费、导游和司机服务费、停车费、入城费、预定费等综
合费用;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表格上勾选后书面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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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售价为10人以上成团的优惠价,如果人数不足10报价将会上涨,具体售价根据参加人数而上涨。或导游将取消自费活动的安排,请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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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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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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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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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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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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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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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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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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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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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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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寺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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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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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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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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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森林公园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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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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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二)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每位参团旅游者确认签字:
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