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2、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游览,用餐、住宿、门票、车费等一概不退,请提前和客人说明,因线路门票为成本核算,故持有任何优惠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残疾证等)无法优惠或退还!
2、因为散客拼团,抵达后可能会出现等候现象,敬请告知游客,敬请理解! 福建当地旅游车均有“套团”下车后请不要将行李物品放在车上,以免丢失,旅游过程中可能会遇上“人等车”现象请见谅!散客如果人数太少以致餐不好安排餐费当地现退,谢谢理解!
3、报名时务必提供客人联系电话(必须是手机,并保持手机畅通)及贵社紧急电话!
4、请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携带有效户口簿)登机,因证件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负!
5、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旅游者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旅游者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旅游者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处理,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6、自由活动期间,如因客人自愿参加其它活动,出现任何意外受伤情况,责任由客人个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请听从导游安排的准确集合时间及地点。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游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出适当的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8、请客人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在旅游途中游客因以往病史引发的急性病及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只受理年龄满2周岁,不超过70周岁的游客。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9、我社接待质量反馈以游客所填意见单为准,请组团社在收客时告之旅游者必须认真、仔细、慎重填写意见单;本社无法受理与意见单不符的投诉!维权事宜注意:以客人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依据,如有接待问题请立即与旅行社联系,以便在当地能够迅速的做出解决方案,并妥善处理!如当时没有提出,返回后再投诉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10、根据2015年5月1日交通条例新规定, 旅游营运车辆不得超载,如违规被抓住违法扣6分,并处罚金2万—5万, 因此,凡带儿童出团旅游的游客, 儿童必须占位! 不得手抱儿童 ,报团的时候请告知旅行社是否有小孩跟随, 若师傅发现超载,为了保证车上其他游客的正常行程及生命安全,师傅有权拒绝驾驶,同时有权请客人下车或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游客自负;
11、游客在福建旅游期间,为了方便游客游览,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组团社授权地接社可以根据福建当地的实际情况,将景点先后的顺序进行调整。
12.出发前请一天的晚上21:00之前我社导游会主动与客人领队保持联系,约定接客方式,请提供出游客人的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以免造成联系有误,导致客人漏接.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