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请务必携带老年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妥善保管好证件;
2、游客在游览过程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地接社有责任协助客人入院检查治疗,并按国家法规程序办理相关保险索赔手也可选择协商解决。如果在旅游行程中发生财务损害,或者身体受伤,必须在发生地报案和医检,如果游客自感没有问题而主动放弃并游完整个行程,回程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3、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的先后游览顺序,但不会减少景点及游览时间。
4、如遇因天气、自然灾害、政府性政策、军事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航空、火车、轮船延误取消滞留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造成景点不能游览的,旅行社负责退门票协议价。造成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
5、为了确保游客旅途愉快,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各位尊敬的游客抵达旅游地之后,一切活动听从导游安排;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活动,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并加收每人100元/天的违约金(脱团费),余下行程我社将不退还任何费用,引起的人身安全问题我社一概不负责;
6、在行程中如对我们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或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络你报名的营业部,以便更好的解决;游客投诉以在旅游地填写的意见单(表)为主要依据。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你务必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表)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7、行程中购物点已明示,若客人拒绝参加,旅行社有权要求客人支付违约金。
8、外出旅游不如在家方便,饮食习惯也有所不同,请大家外出相互照顾;外出旅游,代表四川人形象和素质,相互团结、请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
9、特别赠送的服务项目或物品,不得折现退款,因个人原因放弃游览景点门票、餐费、住宿、车费等一律不予退款。
注:此行程仅为参考行程,在不降低接待标准和减少行程的情况下,我社保留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的权利!行程中如有意见或投诉,请在当地协商解决,散团后有异议,旅行社将不再予以负责!团队20人成团,如不成团,则延后到下一计划团出团!20人起安排全陪全程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