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合同补充协议
尊敬的VIP集团客户、VIP贵宾客户: 女士/先生: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竭诚服务,请您在选择产品时,认真、仔细确认相关行程标准、产品名称。
为保证操作的严谨性、准确性,为了您的旅途愉快以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且不给您带来不必要麻烦及损失,同时为了保证您在中国丝绸之路上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我们将您所参加游览行程涉及到的景区景点内的自费、购物、自理项目等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告知。
对旅游行程单(我公司专用旅游行程表)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提前告知旅游者,保证游客的知情权,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自费项目为提前告知您,属自愿、自费并提前知晓的活动项目,当地导游及旅行社不会强买、强卖更不会强迫消费,这是您的自由,也是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明细如下:
另行付费项目补充协议
为了满足旅游者个性化的游览需求,旅游者和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另行付费项目补充协议
(一)、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另付费旅游项目,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约定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者可自由选择若选择自费项目的旅游者达不到该团人数的二分之一,或者该活动项目的安排可能会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安排,考虑到整团旅游行程等因素,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自费项目。在此情形取消的自费项目,不属于减少游览项目的范畴,乙方无须就此承担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旅行社无法安排另行付费时,请旅游者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活动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活动。
(四)、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五)、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以下所列另付费旅游项目,请您自愿谨慎选择并注意安全提示,尤其不要参加自身状况不宜参加的项目。如您参加的是高风险活动(如水上水下活动、高速高空活动等),建议您另行购买专项人身意外保险。
旅游者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签字:
日 期: 日 期:
谢谢您阅读并签署本产品旅游补充协议、告知书,您的完美旅程即将开始,祝您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