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游前1天18:00-21:00工作人员将与游客电话联系,确认候车时间、地点等事宜,请游客确保手机畅通以及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2、行程为散拼团接游客地点分散,加之部分区域交通不畅等原因造成游客等候,由此给游客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行程内注明时间为参考时间,存在堵车或景点游览人数多等原因导致行程时间延迟,具体时间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请遵守导游安排的行程时间,如因游客自身不守时而导致行程延误,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节假日期间因客流量较大,若出现进入景区需排队等候等均属正常现象,请游客谅解并配合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若因游客无理取闹自负一切后果。
5、在不影响游客参观景点原则下,旅行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游览顺序。旅途过程中,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旅行社负责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每次三小时以内的延误,如未影响客人游览景点的减少,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理解。超过三小时且如造成游客投诉,旅行社仅负责酌情赔付,原则上以每小时5元人民币为赔付标准,最高不超过10小时。如遇车辆空调发生故障,赔付标准同上。
6、目的地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为了安全和健康考虑,提醒游客谨慎消费,若因此产生的人身、财产等一切损失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
7、在自由活动游览期间,按行程约定旅行社不再提供司机、导游服务,敬请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8、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游客自理,旅行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
9、此行程严格按照新旅游法执行,行程内有关消费提示已注明,游客在旅途中消费等行为应本着自愿原则,导游绝不强制消费,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旅行社无关,请谨慎消费。行程中所列的购物店均须到达,行程中所列之自费景点以及自费娱乐项目由导游推荐参加,整团游客中超半数参加则团队前往自费景点,未参加的游客可在景点外自行活动。
10、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游客进入景区游览时,因景区内游客较多,请紧跟导游,注意安全,严禁踏入景区规定不准进入的范围,否则造成意外事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12、游客在行程中(包含自由活动时间)若出现意外人身伤害及突发紧急情况等(例如遇小偷、抢劫等),请第一时间联系出团导游并视自身情况采取诸如报警及自救等安全措施。
13、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五、安全提示:
1、在上述旅游行程范围内,请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和提醒,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照看好自己同行的未成年人及老人!
2、在旅游期间,旅游者应尊重当地的民族习惯、社会风俗及宗教信仰,不得从事淫秽、赌博、涉毒等各种违法活动!
3、旅游行程安排项目中,应做到谨慎小心,以避免可能存在的摔倒、跌落、溺水、动物或器械伤害、财物丢失等各种安全风险。
4、在自由活动期间,在无导游或领队陪同的情况下,应选择从事自身能够控制风险及身智能够承受的活动,负责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5、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因各大景区出行游客较为集中,请严格遵守秩序遵守导游及景区工作人员安排,坚持安全第一,不得擅自离团单独活动。
六、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风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七、友情提示:
1、此行程返回重庆主城时间较晚,建议游客不要预定当日返程交通。
2、因住宿登记需要,请出团游客携带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16周岁以下儿童持户口本正本)。
3、夜间休息请关好门窗,自行负责财产及人身安全,以防上当受骗,有自我防护意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4、行程所安排住宿均不含房间空调费,若要开空调游客需另外支付空调费20元/间。
5、散客拼团经常会出现游客人数增减,故车牌及导游电话确定得比较晚;出团前1天21:30前旅游集散中心工作人员会与游客短信联系确认出游,出团当天8:30-9:00导游与游客电话联系告知接团车牌号等详细信息(如果车牌号确定得稍早,导游会在出团前1天联系游客,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9:00—9:40渝中半岛接游客,接客完毕后前往龙头寺集散中心分车发团或根据当天实际情况直接发团。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果过时还没有导游联系,请及时联系集散中心工作人员或者旅行社。
本人已认真阅读该行程及同意旅行社安排并承诺自身身体健康可以出行!
签名确认:
补充协议
旅行社:团号: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甲方)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对于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费项目(注:自费项目任何优惠证件均不再使用,不退任何优惠门票差价,大人小孩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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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内容(以下套餐包含:门票+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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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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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执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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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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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山小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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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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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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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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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坑三桥换车(必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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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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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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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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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三桥玻璃观景眺台及石头城套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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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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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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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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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水峡地缝换车(必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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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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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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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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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三桥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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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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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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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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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武隆+转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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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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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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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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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在旅行途中发生前将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4、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请仔细阅读以上自费项目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裁定。此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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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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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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