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旅行社为游客代买旅游意外险,如因旅游意外导致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行社仅协助游客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交通事故造成游客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 请游客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根据此信息购买保险、订酒店和导游出团前联系本人。如提供信息有误,请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2、由于道路经常出现塌方、路阻等情况,为了避免误机、误车等情况发生,请游客不要预订当日返程的机票或车票,若因此产生的改签、退票等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行程中所列的景区游览顺序仅供参考,在实际游览中,旅行社可适时调整景区游览顺序。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塌方、路阻、天气突变等)造成行程延误或改变,旅行社在征得超过半数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变更行程,由此未产生的费用退还给游客,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4、游客如需中途离团,请提前告知导游并签写离团证明,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离团后游客出现任何问题与旅行社无关.
5、景区内如安排为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导游陪同,请游客游览该景点的时候,带好自己的行李.
6、行程内正餐为桌餐,如果外地游客不习惯请谅解,因提前预定不用餐不退费。
7、门票已按最低团队票计算,所有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一切证件不能按景区挂牌价执行。执有证件的游客如果觉得门票退法不合理,报名时可以选择门票自理。
8、 最低成团人数15人,提前两天停止报名(或按合同约定).
9、行程中景点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视游客实际游览情况而定。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请游客在报名时务必与接待人员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如遇旅游地点为高原地区,请游客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患有(心、脑、肺、 血管病史等)请不要前往。18岁以下未成人,须在成年人陪同下出行。65岁以上老年人,须在直系亲属签字下方可出行。
11、请游客认真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所填《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旅行社将不予处理。
12、住宿说明:不提供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造成单床,请补单房差;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因计划用房,房差需于出行前团款中付清;因旅游者主观要求标准不同,酒店未达到个人住宿要求标准的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特别说明,全程住宿押金自付自退,山区延线条件相对较差,酒店服务人员少经过专业培训上岗,因特殊气候酒店易潮湿,电力供应无法 24 小时开启(主要是空调),热水限时供应(请到达后提前询问酒店),太阳能热水器根据天气和使用人数决定水温(可能水温不够)。藏区因电力配备不足,冬季空调无法开放,夜晚御寒以电热毯为主。如遇临时断水断电等因素造成部分设施无法使用,非我社人为可控,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13、健康说明: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未满 2 周岁或年满 70 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