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现收费用
龙虎山观光车+游船+庐山瀑布电瓶车+白鹿洞书院+观音桥 499 元/人此费用为须与团费一起缴纳,若不认可此费用,则不能报名参加此行程!
此行程报价为30-70周岁。超龄范围如要参团,则需+300元/人!
购物协议
乳胶体验馆+保健品养生馆+丝绸体验馆+厨具展示馆+玉石展览馆(根据实际情况 5选 4 购物店)温馨提示:无强制消费,须配合导游,严禁中途离开,部分景区内购物场所不算购物店,客人自行鉴别后选购,在旅行社定点购物场所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好发票和原包装,回团后7 天以内,有质量问题旅行社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药材除外),行程内所有的购物场所游客自愿消费,无任何强制消费。特别提醒:不配合进店当地现补导游 50 元/人/店。导游旅游当地优秀专业导游服务,成都起止,旅行社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行程中无随团医生服务。
特别提示此行程价格为旅行社打包价,故未产生费用不退,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任何费用。拥有特殊证件:老年证,军官证等的游客无任何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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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① 客人在旅游期间不得自行脱团,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活动,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引起的人身安全问题旅行社一概不负责;客人自由活动期间不含车、餐、导游服务,本旅行社提醒旅游者特别注意: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此
行程仅为参考行程,在不降低接待标准的情我社保留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的权利!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原因、火车票、船票国家政策性调价、或火车、航班延误、取消或停运等)造成的费用,由客人自理。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景区内有许多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兜售各种纪念品,请客人谨慎购选择,由此产生的质量纠纷以及其他责任我社不予以承担。
② 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等疾病或已经年满70周岁以上的游客建议不要报名参团,若年满70岁参团,必须由家人及子女在了解行程后,确保参团者身体健康,同意参加旅行团,并且旅游者本身与旅行社签署健康调查问卷》或《免责书》方能签订合同,如有隐瞒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游客自理!12岁以下儿童只含空调大巴车位、半餐,其它自理。请自备洗漱用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带必须的药物;行程中请游客朋友们防滑、防摔,务必注意人身安全。
客人出行时请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优惠证件,身份证请核对是否过期,护照是否有效,驾驶执照无效不能登机或上火车,16岁以下儿童请带好有效户口薄,请于飞机起飞或火车开车前120分钟自行赴机场或火车站集合,由于游客自身缘由导致
误机、误火车,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己负责。由于游客较多,为防止客人和导游失去联系,请客人一定随身携带质量监督电话或者谨记酒店联络方式。
保险说明
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
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
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如办理旅游意外险,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
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
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